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4篇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篇1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三、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六、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七、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篇2
1、员工餐厅用餐实行个人刷卡(ip卡)制度,一人一卡,餐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餐卡若有遗失或损坏,需重新到人事部补办,工本费50元。
2、用餐人员必须从统一通道出入餐厅。
3、餐具由公司配备和个人提供。
4、用餐采用半自助形式(主食自行,副食由工作人员)。
5、在公司餐厅需要用餐的员工,实行全餐卡用餐制,标准为xx元/月。不在餐厅用餐的不给予补发伙食费。
6、用餐前要进行刷卡,无卡者不得用餐。
7、条每月最后一天餐卡集中充值。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篇3
1、用餐人员应自觉服从餐厅管理人员管理,文明用餐。自觉遵守用餐秩序,按先后顺序排队领取食物,不得拥挤、插号。
2、餐厅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3、爱护餐厅内的餐具及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不得随意搬动及损坏餐桌、餐凳。
4、用餐期间,不准往餐桌上或地上乱倒、乱扔饭菜。用餐完毕,严禁将饭菜倒入洗碗池中,应统一倒入指定的泔水桶里,做到人走桌、地两净,餐具应放在指定处。并养成随手关水笼头的好习惯。
5、用餐人员不得将饭菜及餐具带出餐厅。
6、用餐人员要养成勤俭的习惯,不得浪费食品。
7、用餐完毕迅速离开餐厅,以便餐位的循环使用。
8、员工对餐厅工作人员如有意见或建议,不得与其发生冲突,直接向部门经理或后勤部经理汇报。
9、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者,餐厅有权报后勤部或人力资源部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或除名(取消用餐资格)。
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篇4
1、除司机记帐外,其他员工凭饭票就餐,一律不准欠帐。
2、未经行政副总或经营副总批准,客人、租车司机不准就餐。
3、不准提前开饭,到下班时间后方可开饭。
4、打饭必须自觉排队,任何人不允许插空或让人替打。
5、员工应自觉保持食堂卫生,不准随意在桌上或地上泼水、倒饭、乱扔赃物等。
6、伙房里屋内,闲人不准进入。
7、餐厅座上,一律不站人。
8、餐厅电视机由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准乱动。
9、餐厅大桶开水,只许饮用,不准刷碗。
10、食堂炊具必须保持清洁,应经常刷洗。
11、炊事员必须保证员工的开水供应。
12、炊事员需每日饭后打扫卫生,应做到地面、桌上无馍皮、饭菜等。
13、严禁出售变质饭菜,必须保证饭菜的质量、数量及价格。
14、炊事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开饭前需系围裙并洗手。
15、食堂剩余饭菜若不变质,可以出售,但价格必须减少,且需向员工说明。
16、炊事员应每月向员工公布本月盈亏情况。
17、炊事员必须提前向员工公布下一餐菜谱。
18、就餐时必须按号入座,错号错位罚款5元。
19、员工剩余饭菜应倒入餐厅外大缸内,不准乱泼。
20、餐厅卫生从有责,以上十九条规定,若有违反视其严重性予以5——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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