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2-09-18 15:1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1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迎检,经研究,区教体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标准根据《2021年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淄文明[2021]6 号),具体工作要求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依法依归进行审批登记、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程监管,切实规范校外教育培训秩序,确保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正确办学导向,做好无证照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淄教字[2021]64 号)要求,6 月 25 日,河南商丘柘城县一武术馆发生火灾,造成 18 人死亡,4 人重伤、12 人轻伤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安全特别是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根据省、市部署安排和领导要求,决定开展全区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二、职责分工成立由各镇(街道)、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区民办学校、幼儿园

 2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检查、监督和指导。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摸底排查工作;组织人员做好辖区内校外非法培训机构举办者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并做好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引导等工作;按照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开展非法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取缔工作。各镇(街道)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校外非法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组,组织开展摸排、治理、取缔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区教体局:负责指导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指导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一封信。区民政局:负责配合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摸排、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等工作;负责查处民政部门登记的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业务经营等工作。区人社局:负责查处我区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业务经营等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发布虚假招生广告,违规收费、价格欺诈等行为配合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摸排,配合许可部门做好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规范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配合做好校外非法培训机构的依法查处取

 3缔工作,视情对房屋出租方提出处罚意见。做好集中行动期间的治安秩序维护,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队全区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或设置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校外培训机构,积极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工作,提供消防技术支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规范教育机构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托管机构牌匾、广告等不得出现“辅导”“培训”字样。教育、网信、公安、广电、通信管理、“扫黄打非”等部门应密切配合,统筹做好校外线上线下培训的规范管理。校外托管场所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的意见》(淄政办发[2017]48 号)职责分工落实具体责任。三、治理任务安排及要求(一)调查摸底阶段(6 月 26 日前)各部门按照区里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及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在迅速调研分析、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各自具体工作方案。(二)排查整改阶段(7 月 1 日前)各部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区域内特别是学校周边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逐个依法依规进行核实,切实规范校外教育、校外培训

 4秩序,确保校外培训活动正确导向。对无证照的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治,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办、一律进行清理。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三)巩固提升阶段(8 月 31 日前)通过在主流媒体和网站分类公开校外培训机构名单,采取在每个培训场所亮证照经营、严禁超审批范围经营等方式,明确和公开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的相应资质,规范培训和活动的管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校外培训机构要在场所醒目位置标明培训和活动的管理规定、设置收费公示,突出正确的主题内容、价值导向等内容。要加强矛盾纠纷调处排解,确保主流媒体无有关培训和活动内容导向方面的负面报道。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压实部门职责和管理要求,逐级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联动监管、有效落实。(二)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外非法培训机构的整治取缔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到人,全力做好校外非法培

 5训机构整治取缔工作。(三)细化工作措施。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根据行业特点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注重多方联动,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综合相关执法力量,积极参与规范治理工作。(四)强化督导检查在各部门进行行业自查的基础上,区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成专项工作组分片区进行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好培训市场的日常巡查工作。(五)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 7 月 9 日(星期五)上午12 点前报区教体局 228 室,同时将培训机构摸排情况表发指定邮箱。联系人:周洋联系电话:4297713邮箱:bsjt4297713@163.com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26 日印发

推荐访问: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活动 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民办学校 排查 校外

版权所有:聚席文档网 2017-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聚席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聚席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70579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