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6篇

时间:2022-08-26 15:5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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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6篇

篇一: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

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学习解读2022年中办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主讲人:XXX 汇报:某某党组织 汇报:某某党组织 时间:XXXXXX

 前 言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着眼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作出全面规范,对于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录content01 《规则》的出台背景02《规则》出台的重要意义03 《规则》主要内容解读04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

 第一部分《规则》的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分级分类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在党和国家机关、国有金融企业、国有企业和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积极探索实践,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制度不断健全。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确定了派驻机构改革的路线图。出台背景《规则》的出台背景

 规则出台背景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 2021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意见》,推动“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 2022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定位、职责权限等内容。《规则》的出台背景

 出台背景2022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规则》充分汲取派驻监督历史经验,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成果,是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的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制定《规则》对于更好发挥派驻机构政治监督职能作用,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则》的出台背景

 第二部分《规则》出台的重要意义

 制定《规则》是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客观需要。01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政治监督职责,将做到“两个维护”政治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治化。02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推进派驻监督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提升。03重要意义《规则》出台的重要意义

 第三部分《规则》主要内容解读

 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各层级各部门各领域得到贯彻落实。 《规则》明确规定,派驻机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自我革命,坚持敢于斗争,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规则》还规定,派驻机构应当强化政治监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职责定位,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规则》主要内容解读

 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重要队伍。《规则》第二章、第三章分别围绕组织设置、领导体制作出一系列规定,着力推动派驻监督“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推动派驻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规则》第二章规定,纪委监委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所管辖的国有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中,针对各行业领域的党建工作体制和各地区实际,《规则》规定对于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可以按照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依法派驻监察机构,派驻监察专员并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该单位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合署办公。 与此同时,《规则》第三章对各级党委健全派驻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等机制,听取纪委监委关于派驻监督工作的汇报等作出规定,要求驻在单位主动及时向派驻机构通报重要情况、重要问题,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规范组织设置,完善领导体制,推动派驻监督“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规则》主要内容解读

  《规则》第四章、第五章聚焦工作职责、履职程序,作出一系列规定,有力促进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 《规则》第四章明确规定了派驻机构开展监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廉政教育、受理处置检举控告、参与核查、审查调查、处理处分、受理处置申诉等8项具体职责。 其中,根据《规则》,派驻机构应当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结合驻在单位实际,重点监督检查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 派驻机构应当重点监督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驻在单位上级党委管理的其他人员,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履职程序,促进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规则》主要内容解读

  《规则》第六章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等多个方面,对派驻机构自身建设提出严的措施和要求。比如,派出机关应当每年组织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责述廉;派驻机构完善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管理制度;派驻机构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防治“灯下黑”。 根据《规则》,派驻机构干部有跑风漏气、迟报瞒报、滥用职权、以案谋私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派驻机构及其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执纪执法不严格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强化管理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规则》主要内容解读

 第四部分《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

 第一章总 则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派驻机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自我革命,坚持敢于斗争,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三条•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 派驻机构应当强化政治监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四条• 派驻机构遵循以下原则开展工作:• (一)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强化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功能;•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三)坚持敢于善于监督,完善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 (四)坚持职责定位,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五)坚持各项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 (六)坚持监督与被监督相统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五条• 派驻机构应当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履职方式,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组 织 设 置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六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所管辖的国有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按照规定向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依法派驻监察机构,派驻监察专员并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该单位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合署办公。• 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单位,可以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业务关联度高,或者需要统筹力量实施监督的相关单位,可以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七条• 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担任驻在单位的党组(党委)成员,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 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实行交流任职、定期轮岗。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八条• 派驻机构的领导机构是组务会。组务会由派驻机构正职、副职组成。组务会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部署,落实派出机关工作安排,研究讨论管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按照权限讨论或者决定党纪政务处分等事项。• 派驻机构应当健全组务会会议以及组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完善议事决策机制。第九条• 派驻机构应当按照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设置内设机构或者明确人员分工。

 第三章领 导 体 制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十条• 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等机制,听取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关于派驻监督工作的汇报,推动派驻机构履职尽责。第十一条• 驻在单位应当支持配合派驻机构工作,主动及时通报重要情况、重要问题,根据派驻机构工作需要提供有关材料,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十二条• 派驻机构由派出机关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监督。•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定期听取派驻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派出机关分管领导应当定期召开派驻机构负责人会议,经常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研究工作。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十三条• 派出机关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联系、服务和保障。• 监督检查部门协助分管领导联系派驻机构日常工作:• (一)指导督促派驻机构履行职责;• (二)对派驻机构请示报告的问题、事项进行审核把关;• (三)对派出机关交办的重要案件、事项进行督促办理;• (四)办理派驻机构提请支持、协调的重要事项;• (五)向派驻机构通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驻在单位上级党委管理的其他人员的一般性问题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情况;• (六)联系开展其他工作。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十四条• 派出机关相关部门应当会同派驻机构联合开展以下监督工作:• (一)开展专项检查,推动驻在单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研判驻在单位政治生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 (三)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查找分析利用公共权力和资源设租寻租、离职后违规从业等行业性、系统性廉洁风险,向驻在单位提出意见建议或者督促开展专项治理;• (四)支持配合派出机关同级党委巡视巡察机构开展工作,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五)推动驻在单位落实纪检监察建议;• (六)其他需要联合开展的监督工作。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十五条• 派出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对于派驻机构管辖的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以直接办理或者组织、指挥办理。第十六条• 派出机关相关部门应当指导、协调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协作开展以下工作:• (一)协同开展专项检查、专项监督,推动解决有关系统和领域的突出问题;• (二)协作采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 (三)协商确定驻在单位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或者由派驻机构报请派出机关指定有关地方纪委监委管辖;• (四)联合审查调查驻在单位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 (五)其他需要协作开展的工作。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十七条• 派出机关相关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派驻机构之间协作配合开展以下工作:• (一)针对共性或者关联性问题同步开展专项监督;• (二)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联合审查调查;• (三)协作开展案件审理、复议复查和复审工...

篇二: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

法治论坛FA ZHI LUNT TAN于中心工作之外。当然,纪检组长作为部门党组成员,应当为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建议,作为派驻机构,其工作职责便是帮助所在单位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形成监督、教育、管理、惩戒体系,而不是“内设机构的份内任务”。2、不断优化队伍结构。

 纪检监察队伍是行使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的主体,在履行职能上,有一支优秀的纪检监察队伍,是适应纪检监察新体制,确保派驻机构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有力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是敢于对所驻单位进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优秀领导干部,但是有时也需要得到周围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对于这些案件线索,纪检监察干部要熟练掌握办理的程序和方法,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在熟悉业务技能的同时,更要做到廉洁自律,公正不阿。3、切实加强监督。

 结合当前工作,基层派驻纪检组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开展监督 :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情况 ;对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职责、五项经常性工作开展情况,紧扣“六大纪律”“八项规定”,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 ;抓住关键少数,紧紧盯住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处级以上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4、纪委监委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强化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权威,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一是建立派驻机构联系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以及“三转”工作要求,加强对派驻纪检组人员尤其是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作者 :吴克亮,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派驻纪检组)单位的纪委,承担着“纪委”的工作,没有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区分开来,主体责任不明确,因而派驻纪检组也就陷入具体的日常性工作,形同驻在单位的工作人员,“驻”的优势发挥了,但“派”的权威和监督主体责任没有充分体现。2、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

 派驻纪检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机构,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纪检组成了包干被派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人员,没有充分发挥纪检组应有的作用。因而纪检组的工作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也就不强,在工作上不同程度的存在着错位和缺位的问题,没有聚焦“主业”,没有突出问题导向,因承担了一些“主体”责任方面的工作,而荒了监督的“责任田”。3、监督上存在硬不起来问题。有的纪检组担心自己提的建议和意见多了,会伤害领导之间的和气,不利于班子团结和工作开展,怕开展的工作多了增加部门和干部职工的负担,影响业务工作,怕工作认真了干部职工不理解,甚至得罪人,这些情况都不同程度存在。4、开展监督工作的阻力较大。个别部门对纪检组工作重视和支持不够,甚至认为纪检组碍手碍脚,影响发展 ;一些部门认为纪检工作不打“粮食”,形式一下,抓一抓就行了 ;对于纪检组提出的意见和批评,一些干部职工认为是与自己过不去,实实在在的推开纪检工作,因此难度比较大。三、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对策和措施1、提高认识,处理好和派驻单位的关系。

 派驻纪检组,尤其是纪检组长要认清形势,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在新的领导体制下,准确把握职能定位问题,在工作中,既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又不能游离一、设立派驻纪检组的意义及其定位1、正确认识设立派驻纪检组的目的意义。

 设立派驻纪检组,是把党章的权威性、严肃性立起来的实际行动,是回归党章“原教旨”的具体体现。加强派驻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必然要求,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上级纪委向下级党组织延伸监督触角、实现全面监督的重要途径 ;加强派驻监督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入正风反腐的现实需要,派驻纪检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2、正确认识派驻纪检组的定位。

 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中办发 2014[70]号)指出,派驻纪检组和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不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为了便于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与所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是对权力行使的监督,这种监督是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派驻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加与所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既便于派驻机构及时了解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情况,又保证了其监督身份的相对独立性,有利于派驻机构更加有效地实施监督。二、履行监督职责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认识上还存在差距。

 有的部门和个别领导认为纪检组就是驻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何更好履行监督职能◎吴克亮万方数据

篇三: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

22 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总结报告共三篇 (一)

 2022 年上半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深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现就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我局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机制。二是在 2 月 9 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及学习会,对全年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三是党组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站室负责人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5 份,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79 份。

  (二)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全局学习的重要内容,上半年共组织集中学习 5 次。

 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及时开展自学。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驰而不息抓作风 廉洁建设树新风”的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开展了多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使干部职工对廉政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客观要求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1、抓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站位。(1)主要采取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方式,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和重要会议精神。在 4 月 20 日、5月 5 日举办了干部职工学习会,真正做到入脑入心。(2)发放廉政教育读本。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切实增强政治定力、坚守廉洁防线,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3)开展专题党日活动,将此次宣教月活动主题纳入 5 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重要内容, 5 月 18 日下午,组织党员干部在南园社区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警示教育,通过图文资料、仿真场景、多媒体展播等多种形式,生动地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历史进程以及党中央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我县违反党的纪律的典型案例,通过一个个触目惊心的

 鲜活案例、一幕幕发人深省的忏悔画面,深深地震撼着每一位党员干部,给干部职工上了一堂深刻的党风党纪、拒腐防变的警示教育课,让在场的每位同志认识到腐败行为对党和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危害,真切体会到警钟长鸣、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4)开展廉政知识测试。5 月 25 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知识测试活动,通过测试活动,加深了干部职工对党规党纪的掌握和了解,充分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

 2、抓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1)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各支部书记组织支部党员谈心谈短,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共有 30 人参加廉政谈话。(2)开展作风整治专题会议。5 月 19 日召开了作风整治专题会议,通报一批作风整治问题,坚持纠正“四风”、树立新风、弘扬优良作风,营造遵纪守规、勇于担当、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抓警示教育,实现精准施教。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月 7 日下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用真实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教育党员干部知警畏、知镜鉴,增强干部职工廉洁意识,提升廉政素养。

 4、抓载体拓展,渗透廉洁文化。开展宣传活动。运用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大屏等方式,播放廉政图片与警句,构

 建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系统化的宣传格局。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三)严格制度落实,转变作风纪律。局党组始终以完善和落实制度为根本抓手,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和纪律,有效规范干部职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例行廉政谈话 1 次,指导下属 2 个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组织开展主题教育。三是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都经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必要时召开了扩大会议,征求环节干部意见,坚持做到民主集中、科学决策。四是坚持继续做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的“四个纪委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的规定,建立健全个人廉洁自治档案。五是严格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除涉密事项之外,及时将党务政府公开公示,半年完成互联网+“三务”公开录入目录 24 条。六是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受理来访信件,做到事事有回复。同时,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检查部门调查取证及反馈案件办理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1、平时深入学习不够,没有从思想上高度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有些工作没有完全做到位,因

 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2、教育活动内容不够丰富,学深弄懂做实还不够,学习方式方法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计划及做法 (一)抓好思想教育工作。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结合“三会一课”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作风整顿,严抓工作纪律。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宣传、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平台、LED 大屏幕、信息简报等形式,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宣传,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从而促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更加深入扎实的开展,取得更大成效。

 (四)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创新形式,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加强理论学习,用理论知识指导业务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

  2022 年上半年,XX 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聚力“一改两为五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有力地促进了 XX 检察工作向更高质量、更高层次跨越迈进。全院干警拧成一股绳、铆足一股劲,奋发有为、乘势而上,推动“四大检察”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 2022 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长期的工作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铭记“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培养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精通检察工作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院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对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担责任,将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构建责任体系,夯实压力传导。院党组带头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真抓实干做表率。认真落实“12441”工作思路,转作风、树形象、开新局,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研究制定《2022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22 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 月 1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以强有力的督责查责问责,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抓党性党风教育,树牢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将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用理论武装头脑,用思想指导实践。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 2022 年春季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重要讲话精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

 六中全会精神 专题研讨班,全市改作风优环境暨工业经济、双招双引和园区建设工作大会会议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县改作风优环境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县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总支、各支部各组织集体学习集中学习 6 次,开展集中交流研讨 4 次。

 二是抓职业道德教育,严守纪律底线明确规矩红线。认真组织学习《检察官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三个规定”和《中共蚌埠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干部管理十条规定》,强化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明确纪律红线,从思想上扎紧“笼子”,做到不越防线、不踩红线、不破底线。

 三是抓廉政警示教育,保持警钟长鸣和防范意识。组织“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专题学习座谈讨论,结合“两节”和端午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学习《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传达《中纪委通报 6 起典型案例》《安徽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关于蚌埠市政法系统部分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情况通报》《中共蚌埠市纪委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和家风不正典型相关案例。通过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干警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

 底线意识,确保廉洁过节、安全过节。

 四是开展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5 月 31 日下午,召开党员和领导干部 家风建设会议,宣读《县检察院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任务分工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县检察院家风建设倡议书》《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传达家风不正典型案例。全体干警签订家风建设承诺书,推动检察机关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凝聚 XX 检察创新发展正能量。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紧制度笼子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通过组织召开 2021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大会和召开改作风、树形象动员部署大会,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院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做到严格执纪零容忍,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将“三个规定”内容作为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向全体干警印发学习资料,对学习情况

 进行测试。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抓实严管就是厚爱,进一步强化措施,努力形成“逢问必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三个规定”在我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2022 年上半年县检察院填报重大事项 20 件。

 三是开展检察系统酒驾醉驾通报警示活动。认真学习广德市检察院干警王邦国醉驾违法违纪通报,压紧压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干警增强法纪意识、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

 四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谈话。结合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 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定《关于开展谈心谈话的工作实施方案》,班子成员由院党组书记进行谈心谈话,中层干部和其他干警由分管领导进行谈心谈话,通过这种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落实,上半年开展廉政谈话 73 人次(含对拟任副科级干部人前谈话 1 次,对交流轮岗人员谈话 4 次),通过“提耳朵”、“扯袖子”,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有效防止了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四、加强内部廉政管理,巩固清廉之心 一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严格请销假、考勤等日常工作

 制度,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及配备的制度,公务车辆定点存放、保养维修,杜绝公车私驾等违规行为;规范公务接待,杜绝铺张浪费,按程序上报备案。

 二是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围绕重点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开展检务督查,建立“日常检查、重点督查、检务督察、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督模式,对工作纪律、车辆管理、重点问题、履职情况等,进行常态化监督,并把督察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作为部门和个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正风肃纪的浓厚氛围。

 三是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为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提高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体现对全院干警工作和生活的关心,使广大干警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制定《XX 县人民检察院关心干警生活实施办法》,在春节期间对困难党员、患病干警、退休干警等进行慰问,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把大家的精气神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

 五、加强廉洁从检约束,强化作风转变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等制度,1 月 30 日上午,院党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检察长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发言并作自我批评。制定整改...

篇四: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

学习解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重点内容姓 名 :

 X X X 日期:2022.

 2022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汲取派驻监督历史经验,有效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成果,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于派驻机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规则》制定的重大意义二、《规则》的主要框架三、《规则》的主旨要义四、《规则》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

 P A T R 0 1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推动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则》制定的重大意义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重要队伍。《规则》的制定彰显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制定《规则》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勇于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和意志。

 《规则》制定的重大意义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自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决定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建立党内派驻监督制度起,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就承担着向派出机关报告驻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执行中央政策、决议情况,强化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有力保障了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一)制定《规则》是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规则》牢牢把握派驻监督政治使命 明确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履职程序,有利于推动驻在单位特别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规则》制定的重大意义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立足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领导体制;» 十九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央纪委和地方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律检查组;»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委可以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二)制定《规则》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客观需要

 《规则》制定的重大意义各级纪委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督促派驻机构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紧盯驻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监督,探索形成“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机制。《规则》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系统集成、总结深化,有利于促进完善常态化工作体制和监督制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规则》制定的重大意义通过对政治担当、作风建设、能力素质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在组织和制度上提供更加有力保障,有利于推进派驻监督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提升,把监督保障执行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完善发展的成效。派驻监督是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随着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派驻监督范围进一步拓展、方式进一步丰富,对派驻机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在实践中,有的派驻机构还存在担当精神不强、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斗争本领不高等问题。(三)制定《规则》是充分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的有力保证《规则》明确派驻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规则》制定的重大意义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派驻监督是一个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分级分类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在党和国家机关、国有金融企业、国有企业和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了具有各自特点的经验做法。随着实践的发展,有必要对中央、省、市、县四级派驻机构工作一体作出规定。(四)制定《规则》是推动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明确职权范围,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身监督,有利于促进派驻机构在法治轨道上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规则》一体规范派驻机构的工作程序、审批流程和内部管理

 P A T R 0 2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推动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则》的主要框架《规则》 共 7 章 56 条,体例完整,内容丰富,可以分为 3 个板块。为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指导思想、职能定位、工作原则; 第一板块为第二章至第六章,是主体部分,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内容;第二板块为第七章附则,明确了有关权限要求、解释机关、施行日期等。第三板块我们要在全面学习理解《规则》的基础上,准确把握《规则》的主旨要义。

 P A T R 0 3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推动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则》的主旨要义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各层级各部门各领域得到贯彻落实。“《规则》是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遵循1、坚持职责定位,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责任坚持派驻机构职责定位,突出“两个维护”,为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提供制度保证。《规则》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派驻监督的政治要求

 《规则》的主旨要义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01在指导思想中鲜明强调派驻机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求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派驻监督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二是坚守政治定位 02准确把握派驻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实行派驻制度,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委的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要求派驻机构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功能,不断增强“派”的权威。

 《规则》的主旨要义三是突出政治责任 03规定派驻机构应当强化政治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派驻机构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监督,并将这一要求贯穿《规则》各章的制度措施之中

 《规则》的主旨要义党章和纪委工作条例、监察法对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作出基本规范。2、规范组织设置,促进派驻机构在组织体系上发挥新效能兼顾实践做法, 为改革留有空间,对各级各类派驻机构的设置方式、议事决策以及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职责等作出系统规范,促进组织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规则》将纪委工作条例、监察法的规定细化具体化

 《规则》的主旨要义一是规范各级各类派驻机构设置。

 01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纪委监委向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但在派驻方式、机构设置等方面有所不同。明确纪委监委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所管辖的国有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规则》既把握共性适应各行业领域的党建工作体制和各地区实际,对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不搞“一刀切”,明确可以按照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依法派驻监察机构,派驻监察专员并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驻在单位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合署办公,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规则》又区别个性

 《规则》的主旨要义二是强化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监督专责。

 02明确其按照规定担任驻在单位的党组(党委)成员,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这样规定,既有利于派驻机构贴近监督,及时掌握驻在单位的相关情况,又可以确保派驻机构一心一意开展监督,防止因利益羁绊而不敢、不愿监督三是完善议事决策机制 03规定派驻机构的领导机构是组务会,明确组务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任务。这是对《规则》第四条派驻机构“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工作原则的具体落实,对于提高派驻机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规则》的主旨要义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体制机制,是实现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关键所在。3、完善领导体制,不断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兼顾实践做法, 对各级党委、驻在单位、派出机关、驻在单位纪检机构、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派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等主体与派驻机构的关系作出具体规范,推动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规则》深入总结派驻监督实践做法

 《规则》的主旨要义立足中央党内法规定位,对各级党委健全派驻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机制,听取纪委监委关于派驻监督工作汇报等作出规定,要求驻在单位主动向派驻机构通报重要情况和问题,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一是强调党委的领导和驻在单位的支持配合规定纪委常委会和派出机关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对派驻机构进行领导指导的职责任务,具体规定监督检查部门日常联系的6项内容、“室组”联动监督的6个方面、“室组地”联合办案的5个事项以及“组组”协作的6项工作,强化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集成联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系统优势和作用。二是明确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

 《规则》的主旨要义规定派驻机构督促、支持内设纪检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协调人员力量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特别是充分发挥垂直管理单位组织制度优势,专门规定派驻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各级纪检机构的工作进行统筹,推动各级纪检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监督责任。三是明确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内设纪检机构进行指导检查规定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有关派驻机构审查调查的案件,明确派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推动派驻机构提高办案质量,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发挥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派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的协助职能

 《规则》的主旨要义工作职责与履职程序密不可分,职责列明派驻机构的工作内容,程序丰富细化履行职责的方法流程。4、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履职程序,促进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规则》第四章在概括规定派驻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基础上具体规定了派驻机构开展监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廉政教育、受理处置检举控告、参与核查、审查调查、处理处分、受理处置申诉等8项具体职责;

 《规则》的主旨要义» 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定派驻机构重点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对党忠诚,» 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这些内容是对纪委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有关要求的重申和强调。突出“关键少数”,将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驻在单位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作为重点监督对象,通过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第五章进一步对派驻机构的监督方式、执纪执法流程和审批权限、处理处分程序等作出系统规范。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明确监督重点

 《规则》的主旨要义» 规定派驻机构应当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通过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沟通情况、分析研判、廉政把关、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 明确把报告作为强有力的监督抓手,要求派驻机构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重要问题、重要事项。二是细化监督方式,强化报告制度» 对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会商沟通制度、通报情况制度作出规范,细化规定了派驻机构协助驻在单位开展巡视巡察的4项工作,推动压紧压实驻在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更好实现对所有监督对象的监督全覆盖。三是支持推动驻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规则》的主旨要义» 对派驻机构线索处置、立案审批、措施使用、审理、党纪政务处分、问责、移送起诉等执纪执法流程作出具体规定,明确7个报派出机关审批或备案、3个报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的事项,体现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派驻机构在法治轨道上履行职责。四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批权限

 《规则》的主旨要义针对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创新制度安排,对派驻机构自身建设提出严的措施和要求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高质量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是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5、强化管理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规则》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

 《规则》的主旨要义一是强调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要求派驻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

篇五: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彰显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严管厚爱和殷切期望,对于派驻机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我将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和行动指南,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聚焦派驻监督首责,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领会《规则》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

  《规则》着眼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作出全面规范,对于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学习《规则》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规则》对不同派驻方式的机构作出基本规范,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履职程序,推动派驻机构

 在法治道路上履职尽责,是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遵循。作为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我将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学为先,把《规则》作为工具书、案头卷,与纪检监察组的同事们一起精读、研读、解读,吃透精神、领会作用、把握精髓,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将践行“两个维护”贯穿于工作始终,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二 、 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重点对选人用人、行政审批、工程项目、矿产资源、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工作岗位和领域进行监督。

  三 、 多种形式、多渠道加强日常监管。要求所有驻点单位在机关大楼一楼放置意见箱,全面接受群众信函举报;向全社会公布 24 小时录音举报固定电话,随时接受当事人电话投诉;推动“三湘 e 监督”平台高效运行,提高群众参与监督力度;对举报箱和举报信函实施专人管理,确保投诉渠道保密、畅通。今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 13 件,目前办结 7 件,正在调查 6 件。

  四 、 重点事项跟踪监督。加强对所驻单位党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500 余户棚户改造和保障房建设、胜桥曹家堰和公园南塘

 水毁整治、市国土资源局 15 个 1880 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新增 7049 亩二期占补平衡项目、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81公里贫困村“组组通”工程等重大事项,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纪检监察组主动关注、积极跟进,确保依法依规。

  五 、 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今年共受理问题线索 x 起,已立案 x 人,已立案的案件办结 x 起,受党纪政纪处分 x 人,协同专案组查办大案要案 x 件。

 六 、 不定期开展作风突查。目前对各归口监督单位平均督查 x 次以上,对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松散等情况进行通报 x 起;对 x 名干部上班自由散漫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对 x 名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建议限期到岗或责令辞退;联合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对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节假日值班作风情况突击检查 x 次,诫勉谈话 x 人。

  在上述工作中,我纪检监察组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恪尽职守,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指导,努力做到落实监督责任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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